各位同学:
为确保员工公寓的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员工公寓用电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及无安全认证的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员工宿舍内禁止使用易发热、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熨斗、电饭锅、电炒锅、电水壶、微波炉、取暖器等,以及800W以上的其他大功率电器。
2、员工宿舍内允许使用的电器(经国家“3C”认证)包括:空调、热水器、饮水机、电脑、台灯、吹风机(额定功率为1000W以内)、手机充电器及其他经审批允许使用的小功率电器等。
3、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线路。
4、养成人离灯关、断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关闭电源,吹风机使用完毕后须拔掉插头,接线板不用时须拔掉插头或关闭开关,禁止长时间通电。员工党员、员工干部、寝室长要做好监督带头作用,提醒身边的同学注意用电安全。
6、因违反以上规定者,除收缴违章物品、承担修复、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卫处 员工处 研究生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