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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

现将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推出一批与建设“重要窗口”相匹配的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为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种类

2024年度课题主要支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体现鲜明的学术创新导向和突出的学术思想价值。年度课题根据申报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前期研究基础,经专家评审后予以确定。所有课题实行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2024年度课题分为五类:

1.重大课题。以按选题指南申报为主。研究成果一般应是多卷册专著,可下设3-5个子课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子课题负责人应占研究团队的1/2以上。重大课题结题以后,其符合规划课题结题要求的子课题可确认为一般课题。

2.常规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申报。

3.青年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本类学者也可以申报其他类型课题。

年度常规课题和青年课题设自筹经费课题,主要面向35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方党校、开放大学等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的学者。研究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解决或申报者自行落实,并在申报表的相应栏目中予以确认。课题级别为一般。

4.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课题。交叉学科课题主要是为了适应多学科综合与交叉的研究发展趋向,重点支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交叉融合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冷门“绝学”课题主要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濒危学科、冷门学科,包括特色地域文化研究、历史地理学、简牍学、音韵学、考据学、古文字学、古天文学、古籍及特色文献整理与研究等研究方向。

5.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课题主要支持已完成撰写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书稿要求无知识产权纠纷,论文集等不列入资助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且获得资助经费不高于4万元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其成果形式为专著且尚未出版的,可以申请出版经费补助,但不再重复立项。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其他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另行申请本类后期资助课题;当年度以同一书稿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国家社科成果文库并获得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课题不再立项。

除重大课题外,其他四类课题等级为重点或一般。重点和一般课题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著作。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三年,重大课题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但不超过五年。

三、申报程序

第一阶段:青年课题校内初审。面向35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申报的课题。

1.材料上报时间:2023年5月16日。

2.申报材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3份;

初审阶段不用系统填报。

第二阶段:所有课题申报材料上报

1.申报时间。网上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5月15日至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纸质申报材料为:

(1)申报年度常规课题、青年课题、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课题请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5份;

(2)重大课题请提交《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表》(附件3)一式7份;

(3)后期资助课题请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附件5)一式2份、匿名成果打印稿(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和成果简介(4500字以内,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一式3份。后期资助课题的电子书稿无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4)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出版经费补助的,需提交匿名成果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出版合同和成果简介一式3份。

(5)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的申报汇总表。

申报表、活页纸质材料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采用申报表夹活页方式叠放,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

四、其他要求

1.负责人原则上本年度只能申报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三类课题中的1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所有课题皆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年度课题或专项课题。

2.本年度已立项申报类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再立项本通知所列各类课题。

3.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申报及评审纪律,不得开展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

4.常规对策研究课题不组织一次性申报,全年接受对策要报投稿,投稿字数3500字左右。投稿请提交至zjssklghc@163.com。

5.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从系统上下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根据手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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